长城网5月20日电(崔国华 陈志亮 张光明)5月19日滦县人社局监察大队帮7位农民工讨回了工程分包人拖欠他们3个月的工资,挽回了农民工的损失。
10天前,7名情绪激动的江苏籍民工来到滦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,反映在本县境内施工的某公司拖欠2013年2至4月工资,并提供了分包人刘某出具的拖欠工资证明。经调查了解,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刘某,刘某因工程款结算不到位造成拖欠,反映情况属实。经传唤单位负责人、讲解相关的劳动保障法规、耐心说服教育,该负责人认识到了企业自身错误, 2日内首将筹集8万元工资直接发放到7名民工手中,剩余的7万元在劳动监察员的监督下,10天内通过银行代发形式打到了7名工人提供的银行帐号内。江苏徐州农民工李某说:“感谢滦县劳动监察大队给我们提供的特殊服务,让我们以最快的速度拿到了血汗钱。”
今年3月以来,滦县劳动监察围绕“效能、素质、服务”效能提升活动,采取对质对证面对面,发工资缓和矛盾;银行代发减少诉讼成本,平息矛盾促进和谐的二合一处理方式,先后为212名劳动者追讨工资512万元。